商鞅变法时间(商鞅变法的时间和支持者是谁)
秦孝公,这位伟大的统治者,背后有着商鞅的全力支持,展现了一场震撼人心的改革之旅。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下令商鞅在秦国推行《垦草令》,这无疑是全面变法的号角。这场变革的主要目标在于刺激农业生产,同时抑制商业的过度发展,以重塑社会价值观,让农业得到更高的社会认同。贵族和官吏的特权被削弱,国内贵族被鼓励参与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策略也相继出台。
当《垦草令》在秦国成功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开始实行第一次变法。这一次的变革可谓是一场法律的革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了魏国李悝的《法经》,并增加了连坐法,对于轻罪也施以重刑。旧世卿世禄制被废除,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按照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也应运而生。
重农抑商的政策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商鞅特别奖励垦荒和耕织,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以免除劳役和赋税。商业受到了限制,商人经营范围受限,重征商税也成为了常态。
为了进一步向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令商鞅征调士卒,模仿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宫廷,营造新的国都咸阳。次年,国都从栎阳迁至咸阳,商鞅在此进行了第二次变法。
第二次变法的内容更为深远。贵族的井田制被废除,“开阡陌封疆”,奴隶制土地国有制也被废除,土地私有制得以实行。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并允许自由买卖。县制得到了普遍推行,县成为了地方行政单位,县下设若干都、乡、邑、聚。迁都咸阳、修建宫殿、统一度量衡制、编订户口、革除残留戎狄风俗等改革措施也应运而生。
商鞅的两次变法为秦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后世的统一大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场改革之旅的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智慧与勇气,是秦国历史上一段不朽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