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暂时不过户怎么办
『律视拍案』第343期话题:房产赠与子女的反悔问题
夫妻在离婚时,为了缓和矛盾,有时会选择将财产赠与子女。在实际操作中,一方或双方都有可能反悔。今天我们要的是,当房产被赠与子女后,在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让我们一起来跟随这个案例进行。
林阳和王梦是一对曾经的夫妻,他们在经历了种种矛盾后选择离婚。在离婚协议中,他们决定将共有的房产赠与年仅4岁的儿子。离婚后不久,王梦反悔了,她要求撤销当初的赠与协议。那么,法院会如何处理这样的纠纷呢?
我们要明确一点,林阳和王梦在离婚协议中达成的房产赠与协议是一种有效的赠与合同。由于未办理过户手续,这个赠与合同实际上并未生效。也就是说,林阳和王梦都有权利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关于孩子能否独立接受赠与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4岁的孩子是可以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作为一种诺成合同,它的成立并不需要特别的法定程序,如登记程序。只要受赠人表示接受,合同即成立。赠与合同也是不要式合同,它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形式存在,甚至可以办理公证。
那么,赠与合同能否被撤销呢?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在这个案例中,虽然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存在的。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
林阳和王梦在未办理房产过户的情况下,都有权利撤销当初的房产赠与协议。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房产完成了过户手续,赠与协议就不能再被撤销了。在进行房产赠与之前,双方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慎重做出决定。法律专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涉及房产等重要财产变动时,应该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律『视』在线——您的掌上的法律专家团队为您提供免费普法和义务咨询服务。